跟广告公司签合同取决于对质量的预期,但问题是: 创意不是工业品,这种智力产出几乎100%依赖人的意愿,质量特别不稳定。
价格谈判耗费心力:隐瞒和过度承诺并不少见,往往有一方会吃亏。
从根本上限制了企业控制质量的意愿,在合作过程中,没有绩效体现服务是优质还是差劲。
也限制了广告公司提高的动力--做的更好收入并不会更多。
这个主意怎么样?
基于真实发生的工作量计费;同时按满意度付费。
三个步骤了解实现过程:
(可选QQ/微博账户登录)
1.企业管理账户:充值、查询余额、项目账务明细、以往投资记录。
(*工作开始前建立账户;账户余额没有最低要求;企业可以随时无条件要求退款;余额退回不超过2个工作日。具体以合同为准。)
2.将企业员工拉进组,分派权限。1.进度表
2.确立目标、分配任务、时间计划;企业委派满意度评价员。
1.文件夹。
2.日志:日常沟通、会议纪要等。
1.阶段工作完成后,满意度评价员收到“满意度评价表”,表内有成果统计,耗时等。
2.评价满意度,从0%到100%没有限制;应付费乘以满意度百分比后的实际支付款项,从企业的账户中扣除。
基于事实能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:
“当服务不符合期待时,企业通过满意度评价避免浪费;
而当满意度高时,员工奖金的比例也就越高,这让我们的团队愿意承担更大的责任来追求客户满意。”
所以,不要小看这一点点改变,它能从根本上改善合作双方的关系--以最短的时间,追求最高的质量。